西安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西安妇女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7    来源:妇儿工委办

各区县政府妇儿工委、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西安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省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以实施2011-2020年西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主线,紧扣“追赶超越”要求,把握机遇、开拓创新,统筹推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文化教育、福利保障、安全保护、社会环境和妇女创业就业、参与社会和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优先发展,特别在健康、教育扶贫、改善妇女儿童民生、社会环境优化方面取得扎实进展,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女儿童发展水平,提升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一、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实现新作为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灵魂,是指引我们各项事业开拓创新的伟大旗帜。各级妇儿工委要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四个自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各项决策部署上。要在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贯通起来,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思想贯通起来,同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贯通起来,把学习取得的收获转化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行动,更加自觉地解决好涉及妇女儿童民生问题。(各级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联络单位)

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党的十九大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再度写进党的施政纲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妇女平等的原则立场。各级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要把履行基本职责与履行政治责任统一起来,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各级组织部门要持续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进党校、进机关,进领导干部主体培训班。各级宣传部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宣传资源和网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基本原则贯彻落实的成效,宣传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状况,宣传妇女在经济参与和政治社会参与中的作用与贡献,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风尚。各级妇儿工委要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市、区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区县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

二、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从今年到2020年,是西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在更高水平上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实现“两规划”目标的冲刺阶段,各级政府是“两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上求突破,在为妇女儿童解难事办实事上下功夫,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推动妇儿事业高质量发展,使妇女儿童普受惠、长受惠、得实惠。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妇儿工委的合力优势。各级政府要顺应妇女儿童期盼,把握关键、紧扣民生,将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相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工作评估和专项督查体系。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妇儿工委要按照《〈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目标责任分解书》《〈西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目标责任分解书》的目标和《2018-2020年西安市妇女儿童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要求,结合职能,体现“追赶超越”要求,加强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和“两规划”终期目标高质量全面完成。(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

开展对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法规政策评估。市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发挥我市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评估咨询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评估工作规程和评估内容等制度,组织对我市拟出台的、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法规和公共政策进行性别审视和评估。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妇儿工委及相关政府部门要强化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意识,在制定(修订)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政策、编制规划时,要注重性别差异及儿童利益分析,研判可能对男性、女性及儿童造成的影响,并根据分析结果做出合理合规调整。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妇女儿童民生项目和政策的审查。市政府法制办,要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草案审核时,加强性别平等与儿童优先内容的审视。(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妇儿工委及相关政府部门)

三、下大气力解决重难点问题, 加快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落实

精准帮扶贫困妇儿。要发挥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作用,为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和教学条件;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高农村幼儿学前三年的毛入园率。进一步关注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实施儿童健康计划,提高儿童重点疾病防治能力。关心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城乡困境儿童保障。积极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工作,提升妇女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在全面脱贫奔小康的路上,决不让一个贫困妇女儿童掉队。(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等)

帮助妇女就业创业。加大对妇女就业创业创新的政策支持,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完善和落实培训补贴、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帮助解决贫困女大学生、城镇失业女性、农村富余女性劳动力就业创业问题,提高妇女就业创业成功率,消除性别歧视。(市人社局、市农林委、市总工会、市妇联)

促进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紧紧抓住村“两委”换届契机,着力提高村“两委会”委员中女性的比例、村委会主任中女性的比例,分别达到100%和5%,切实将妇女平等行使民主权利落实到基层妇女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妇联)

推动难点指标联合攻关。一是推进实施妇女“两癌”普查项目。制定妇女“两癌”普查项目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技术培训、监督体系和项目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资金使用等,组织项目全面实施。二是开展联合攻关项目试点。要组织做好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项目的区县试点、孕产妇导乐分娩项目的医院试点工作,协调做好国务院妇儿工委在未央区开展的“儿童幸福家园”项目等。(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各有关区县)

建立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反家庭暴力法》已经颁布2周年,履行《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律职责是各级政府及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共同责任。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成立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相关法律宣传,定期召开例会,应对处置家庭暴力严重伤害、违法的信访案件。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助力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市、区县妇儿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妇联等)

四、办好十件实事,努力让妇女儿童得实惠常受惠

要持续推进为妇女儿童办好实事,形成累积效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将2018年“十件实事”纳入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推进。

全市小学生“弹性离校”制度。凡学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小学一、二、三年级学生(含民办小学),每年秋季、春季开学第一周有延时需求的家长在开学第一周向学校提出申请,开学第二周起开始实施。“弹性离校”期间,学校主要为学生提供延时照顾服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自行复习、作业、预习和课外阅读等。对实行“弹性离校”的学校,市区县两级财政将予以专项补助。(市教育局)

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加强宣传动员,规范检查流程,通过健康指导与咨询、一般体格检查、胸部拍片、血常规、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梅毒螺旋体抗体筛查、肝功五项、乙肝五项等检查,了解结婚夫妇健康状况,提高计划结婚男女双方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婚前、孕前风险防范意识,预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2018年覆盖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人数计划比2017年提高5%以上。(市卫计委)

农村贫困留守儿童节日慰问补助。为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改善留守儿童成长环境,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依据《西安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市政发[2017]5号),六一前夕,为全市500名农村贫困留守儿童每人发放1500元节日慰问补助金。(市民政局)

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专线的优势,对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凡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一律进行耐心细致解答。对提出的法律援助请求,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优先受理和办理。对涉及赡养、抚养、家庭暴力等法律援助案件进一步简化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审批手续, 2018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000件,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各项权益。(市司法局)

科技三下乡活动。结合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组织开展科技专家、科技志愿者下乡走村寨,科普大篷车进校园、进农村,流动科技馆进基层等活动。加强农村科技创新室、科普活动室、科普惠农服务站、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向农村流动、科普活动向农村倾斜,有效满足农民特别是女农民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市科协)

少儿文化市场专项治理。一是净化广电声屏。对全市各播出机构所播出的节目进行全程监管,停播各类违规和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节目,从根源上解决节目低俗、庸俗、媚俗等问题;二是打击黑网吧。严格规范网吧经营场所的设立、审批,建立网吧义务督队伍,对违规的黑网吧进行关停和取缔。三是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经常性开展淫秽色情、暴力、凶杀及网络有害信息的专项整治行动。(市文广新局)

全民健身比赛和展示活动。以春节体育大拜年、全民健身月展示为切入点,举办全市联动活动;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三下乡活动,全年不少于12次;举办全市健身气功展示活动;积极组队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全年监测妇女儿童不少于3000人次。(市体育局)

“天使计划”救助项目。开展0-14岁白血病患儿和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救助。通过多部门联合、多渠道宣传,深入特定人群推广,指导帮助全市14岁以下符合救助条件的白血病患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申报“天使计划”。申报人员不受名额限制,在户籍所在区县红十字会递交相关资料即可。(市红十字会)

0-16岁残疾儿童少年免费基本康复服务。凡是具有我市户籍的0-16岁残疾儿童(含视力、肢体、脑瘫、孤独症、智力、听力言语)经市定点残疾评估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家庭成员配合、自愿提出救助申请的各类残疾儿童,均可不受救助名额和家庭经济状况限制,在市残联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手术、辅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救助。(市残联)

城乡水务建设工作。2018年,按照“建设备用水源,打好水量牌;配套水质净化设备,打好水质牌;做好水源保护及安防,打好安全牌;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打好服务牌”的目标要求,通过生态恢复“八水绕长安”工程的实施,建成生态水面2300亩,湿地5000亩。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1%以上,县城达到82.6%以上,污泥无害处置率达到80%以上,8个涉农区县完成380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国际港务区完成6个行政村污水治理,西咸新区管委会完成60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全市农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力争城市原水供应6.1亿立方米,水质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水务局)

五、加强统计监测评估,为决策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依据

做好年度统计监测与分析工作。按照国家“两纲”和省市“两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市统计局尽早组织开展市级年度统计工作并做好统计分析,为市级评估督导提供依据,同时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各区县妇儿工委要做好本地区“两规划”监测统计分析工作,按时完成区县妇女儿童发展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并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情况。市统计局、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将于4月举办年度监测统计培训,促进提高全市分性别统计监测的质量及水平。全市统计监测任务要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市、区县统计局、妇儿工委办公室)

做好定期评估工作。按照“两规划”的评估要求,下半年,市妇儿工委将组织督导组赴成员单位和区县,对其落实“两规划”中期评估后整改、年度统计监测、规划目标指标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对指标落后、差距较大、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或区县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各区县、各有关成员单位)

六、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为妇女儿童发展服务的能力

强化调查研究与成果转化。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妇儿工委要结合今年评估工作,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涉及的妇女儿童工作突出问题以及出现的新情况等,开展调查研究。要确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形成调研报告,为决策全市妇女儿童民生及发展问题提供参与。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对上报的调研报告组织进行成果转化,积极推介采纳,并组织评选一、二、三等奖,以资鼓励。(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

强化履行法定职能。政府妇儿工委依法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职能,各级妇儿工委要尽职尽责,不断提高自身的领导力、执行力和处置复杂问题的应对力;要把干部培养成为妇女儿童工作的行家里手,更好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要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等,形成合力。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定期编印市妇儿工委简报,及时交流好的经验做法等,信息共享;编印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政策读本、妇儿工委工作手册,为成员单位和区县妇儿工委依法履职服务。(市、区县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